在婚姻关系走向尽头的复杂情境中,当夫妻双方育有一岁多的宝宝时,其抚养权的判定便成为了焦点问题。从上海离婚律师的专业视角出发,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是非抉择,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慎考量的复杂法律事务。
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,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这一条款是基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所确立的重要准则。对于一岁多的宝宝而言,其正处于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,对母亲的生理依赖极为强烈。母乳喂养通常是这个阶段婴儿获取营养和免疫保护的最佳途径,母亲在哺乳过程中与宝宝建立的亲密情感联系,也是孩子安全感和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部分。而且,母亲在照顾幼儿的日常生活起居方面往往具有天然的优势,她们更熟悉孩子的作息规律、饮食偏好等细节,能够给予孩子更为贴心的照料。
然而,法律原则并非绝对,司法实践还需兼顾实际情况。若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,例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无民事行为能力,无法履行抚养职责;或者有吸毒、赌博等恶习,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构成严重威胁;又或是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,客观上无法亲自抚养孩子等,此时法院会考虑将抚养权判归父亲。在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,生活节奏快、压力大,一些母亲可能因职业发展等原因,在孩子养育问题上出现疏忽或不当行为,但只要尚未达到严重损害孩子权益的程度,一般仍会倾向于维持母亲抚养的原则。
除了法定情形外,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性也是重要考量因素。上海作为经济发达、人口流动频繁的城市,居住环境的稳定性对孩子成长影响深远。如果父母双方在沪均有稳定住所且条件相当,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在祖辈帮忙照料的环境中,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和适应困难。相反,若父亲能提供更为优越且稳定的居住条件,如靠近优质教育资源、医疗设施完备的社区,且其家人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协助照顾孩子,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父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。
再者,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意愿也是关键因素。在上海的高消费环境下,养育孩子的经济成本较高,包括教育、医疗、生活等方面。法院会审查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、工作稳定性等情况。若一方虽有一定经济实力,但工作繁忙,经常出差或加班,无法保证陪伴孩子的时间,而另一方虽有相对稳定但收入稍低的工作,却能全身心投入到孩子的成长中,这种抚养意愿和实际行动的差异会对抚养权判决产生影响。例如,一位从事金融行业的高薪父亲,因业务需求常年在国内外奔波,而母亲是一名普通的幼儿园教师,虽然收入不及父亲,但能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,参与孩子成长的每一个瞬间,这种情况下,母亲获得抚养权的概率较大。
在实际案例中,上海某对夫妻因感情破裂闹离婚,孩子刚满一岁三个月。母亲是一位企业白领,工作虽忙碌但收入可观,孩子一直由外祖父母帮忙照顾。父亲则经营一家小型公司,业务繁忙且经常应酬。双方均表示愿意抚养孩子,但都指责对方的生活习惯不利于孩子成长。在庭审过程中,法院详细调查了双方的家庭环境、工作情况以及孩子的日常照料情况。最终,考虑到孩子一直随母亲及外祖父母生活,生活环境稳定,且母亲在工作之余能合理安排时间照顾孩子,同时外祖父母也表示愿意继续协助母亲抚养孩子,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,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。
总之,在上海这样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城市,面对一岁多宝宝离婚抚养权的问题,上海离婚律师深知需全面、细致地权衡各种因素,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目标,依据法律的天平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,让孩子在爱与关怀中茁壮成长,无论是跟随母亲还是父亲,都能拥有一个稳定、健康的成长环境,开启属于他们自己的人生篇章。